认证模式
实施火灾防护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基本认证模式为:
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 型式试验 + 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者检查
认证机构应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的要求,对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并结合分类管理结果在基本认证模式的基础上酌情增加获证后的跟踪检查、获证后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等相关要素,以确定认证委托人所能适用的认证模式。
认证单元划分
原则上,同一生产者(制造商)、同一生产企业(工厂)、同一类别、同一主要材料、同一结构、同一形式为同一个认证单元。
认证委托人依据单元划分原则提出认证委托。
认证单元划分见附件《火灾防护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及认证依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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